逾時 他要求賠償費用?

 

 

在職場上工作好多年了,也認真的讀過消費者心理學這樣的書籍

不過,有時候書籍只是參考用的,在真的的現實生活中,會遇到不可思意的突發狀況。

 

 

工作經驗應該有10年了吧!

但是,『2009/09/03  22:37』,

我遇到我工作以來最扯的一件事,19:00我去買了晚餐到店用餐,

店內接到了2台筆電要包膜,領件時間21:00  (3個小時)

在包膜過程當中,陸續有顧客上門

 

門市的我,一定要接應客人,不過,現在的客人都不喜歡等

包膜要多久?包膜時間約一個半小時,客人就會驚嚇的說:『這麼那麼久』!

八點可不可以給我,九點可不以給我,等等的要將包膜速度縮短

不過,包膜是手工的技術,不是機械的作豈能縮短時間呢?

就算是機械也要有人員裁切啊!那造成品質上的問題或產品上的缺失

那店家怎麼辦呢?要認倒楣?自己賠償、吸收?

 

 

現在是一個網路通達的社會,只要稍微的服務不周到,只要稍微的言語出錯

只要稍微的行為不對,店家像是的殺人犯一樣被消費者唾棄

消基會有保障的消費者的權益,那有沒有保障店家權益的「商家權益會」呢?

站在消費者的立場,當然是給予最好的服務與品質

不過,當消費者做出無理的要求時,商家該怎麼辦呢?

要品質,又要縮短時間,那到底要給你品質?還是要縮短時間呢?

 

一向對品質非常要求的技師,因為19:00接的2台筆電,因為產品上出問題

當下發現時,技師撕去一次又重新包膜(一台14吋筆電平均包膜時間是1.5小時)

也許可以更快,不過,品質要完美無缺,就是要拉長時間『品質 = 用心』

如果說,筆電是以一小時包好,重包的話,是否又要花一小時

二台加起來會與預計好的21:00多出了一小時

當下發現問題的時候,有撥打電話給顧客(稱他為A先生)

顧客同意隔天再至店內取件,過了十分鐘

顧客打電話來說:為什麼不可以今天取要到明天?

(我心想剛才不是有撥電話告知了嗎?)

結果,這位顧客是二台筆電當中的另一位顧客(稱他為B先生)

我詢問了一下技師顧客要今天取件是否可以

技師說:「好!但是要晚一點」

 

A先生到店內取件,我詳細說明給A先生及他的家人聽

因為技師包膜好之後發現產品上有問題,因為技師對品質上的要求很高

所以堅持重包,真的非常的不好意思。

(其實那問題如果不重包,顧客是看不出來的,但是技師有高標準的品質堅持)

 A先生及他的家人聽可以接受,B先生打了電話給A先生,A先生將電話拿給我。

 

*以下這就是我工作以來聽到最扯的要求*

B生:你們說好21:00交件,為什麼拖到現在?

我:因為技師包膜好之後發現產品上有問題,技師對品質上的要求很高,所以堅持重包,真的非常的不好意思。

B先生:不管有什麼問題,你們應該將時間多預算進去,現在超過了時間,你們要怎麼補償。

我:不好意思,我是受雇者,你希望我們怎麼做,我幫你詢問。

B先生:算我們便宜一點。

(如果可以再算便宜的話,當然是可以算啊!不過就是當時就折扣給顧客了,如果現在在折扣,不但沒賺反倒貼了。)

我:不好意思,真的已經優惠給你們了。

 

B先生堅持要我們做出補償,B先生開出的條件為(以下是B先生的口訴)

21:00交件,延至22:30(遲了一個半小時)

延誤一小時,算你們賠償200元就好,現在是22:30那就算二小時,

所以要賠償400元,那我們有二台筆電,所以你們要賠償800元。

 

我聽到的時候我真的無言-------------

 

我的心聲(心事啥人知)

我不懂得怎麼會有這樣的小孩說出這樣的話呢?

沒有在職場上工作嗎?已經有表示過,因為產品出問題所以才重包的

(顧客啊!顧客你怎麼沒有同理心呢?)

假如我們當做不知道產品上出問題,也不要告訴你

外行人根本看不出產品上那出問題,這樣準時交件給你

你的心情是否會比現在要求賠償好呢?

 

B先生說出要求賠償的時候,我本想回應他

我們並沒有與你簽下逾時該做出任何的賠償,你當我們是某某PIZZA的商店嗎?

做出逾時賠償的PIAZZA商家,是對他們自己的一個行銷,我們並沒有參與喔!

為什麼我們要做出這樣的賠償,還現金折扣咧!

重點是,並沒有口頭上答應你『如果逾時要賠償你多少費用,等等的承諾』

你這樣對我們的要求是否過份了呢?

你是否也可以忍受別人對你這樣的要求呢?

就好比預約掛號,如果在你預約掛號時間醫生沒有幫你看診

你是否也要對醫院做出要求賠償的行為呢?

因為突發狀況對你們是真的感到非常的抱歉

我們只是要以最好的品質給予每一位上門的顧客有錯嗎?

 聽到你這樣的要求,我真的覺得無言以對

不論你有多高的學歷,我相信,你這樣的行為,只會讓人無法接受

法律以『情、理、法』給予更多人機會

你卻讓我覺得你這樣過份的要求是『無理的』

 

事後我一直想著某人說的話

如果你要做出這樣的要求,我是否可以不跟你做生意,將已經包好的膜撕除

告知你,本店無法給予你最好的服務品質,請讓別家商家為你服務

撕除的膜就算了,也不收費了,如果這樣做你是否會好一點?

還是你要我們再做出三小時的等待賠償呢?

這時候就會回想,早知道就不要重包了(咬牙切齒的我說:千金難買早知道)

畢竟客人又看不懂那出問題,為了給予顧客最好的品質,換來無理賠償的要求

真是……..

 

這件事真的很讓我想不透,求學過程當中,

一直學習著

『顧客滿意度、消費者心理學、服務業顧客滿意評量顧客忠誠度關係、服務品質

連論文也是寫著顧客滿意度,只考慮著如何給顧客最好的服務與品質

這幾年來,網路上大家都是發表著與顧客有關的滿意度調查

現在想起來,身為店家服務顧客的我,原來這些都已經成為過去式的研究了

2010年最新的研究方向應該是,『處理過份要求的顧客之分析以本店為例』

我得好好的想一個論文標題來做研究,那我的研究動機就是這位B先生

我知道你是剛進台灣北部有名的大學,當你論文、作業遲交的時候

或你上課遲到的時候,或你上班遲到的時候,是否也要做出賠償對方呢?

 

不是每一件事都可以逾時賠償吧 我又沒答應你逾時要賠償你什麼

 

請我可愛的朋友們 幫我評評 我做錯了嗎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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